公示信息

北京安徽饭店筹开餐饮客房物品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2026/10/20     浏览次数:    

  

  北京安徽饭店筹开餐饮客房物品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W202609280720)招标的评标工作已完成,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01标包:玻瓷银、餐饮设备及消耗品项目

投标人名称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北京亮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春晖华远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玛可隆酒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2867845元

2989719.42元

2862635元

投标人业绩

1、前湾金陵大饭店客房瓷器和餐饮杂件采购项目

2、新国展二期项目(展览中心等4项)餐具采购项目

3、房山君澜瓷器和餐具采购项目

4、河北得文酒店餐具、瓷器和客房用品采购项目

5、西部(重庆)科学城科学会堂华邑酒店&假日酒店餐具采购项目

6、中关村论坛永久会址主会场项目瓷器餐具类、玻璃器皿及刀叉餐具类(含银器)、厨房厨杂类、餐饮用车类采购

7、北京北辰万豪侯爵酒店瓷器、餐具等采购项目

1、广西桂林开元名都酒店餐具采购项目

2、万达文华酒店餐饮器具采购项目

3、中油餐饮22层内部接待项目餐饮瓷器类采购项目

1、北京通州皇冠假日酒店餐饮用品采购

2、蚌埠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餐饮布草及餐饮客房杂件(瓷器餐具杂件)

3、北京兴基铂尔曼酒店餐饮瓷器、玻璃、厨杂及客房用品供货合同

4、固镇汉兴开元名都酒店04包(中西厨杂及消耗品)

5、盐官音乐小镇-盐官古城旅游项目主唱酒店不锈钢用具及厨房杂项物

资采购合同


  02标包:餐饮、客房清洁设备及小用品项目

投标人名称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北京圣福来物料供应有限公司

北京亮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德客隆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2078353.3元

2113102元

2122468.8元

投标人业绩

1、郑州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后勤物资、清洁物资等物资采购项目

2、丽水国际会展中心餐饮、客房物资采购项目

3、荆门皇冠假日酒店客房用品、餐饮物资采购项目

4、深圳国际交流中心商务酒店分公司餐饮与房务类运营物资增补采购项目

5、洛阳融舍希尔顿格芮精选酒店清洁用品和设备采购项目

6、威海逍遥湾国际商务酒店A座-客房清洁设备采购项目

1、前湾金陵大饭店餐饮物品采购项目

2、孝感万达嘉华酒店清洁设备、清洁工具、清洁用具、清洁药剂、酒店前台及泳池用具等采购合同

3、房山君澜餐具和厨房用品采购项目

4、河北得文酒店餐具、瓷器和客房用品采购项目

5、阳光会议中心客房、厨房杂品采购项目

1、阳光会议中心客房、厨房杂品采购合同

2、盱眙巨星金陵国际大酒店客房用品餐饮瓷器采购项目

3、安徽金世纪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餐饮杂件、客房用品采购项目

4、合肥市梅山饭店有限公司餐具、客房用品采购项目

5、落儿岭游客服务中心及农产品展示中心项目餐具、布草、客房用品采购项目

6、安徽禾心建筑室内设计有限公司厨房用具、清洁用品采购项目

7、大别山两山学院餐饮杂件、清洁用品采购项目


  二、否决投标情况

  01标包:无否决投标情况;

  02标包:贝戈宁实业(上海)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01包内容,不符合招标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商务技术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高速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酒店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6号六层611、612、613室

  联系人:崔海磊,宋凯

  电话:18202537482;1861271302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北咨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云杉路2号院11号楼2层201室

  联系人:曹帅召

  电话:18810801106

  四、公示期: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3日

  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陈家林九号院华腾世纪总部公园I座11层,电话:18810801106。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招标人:北京高速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酒店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北咨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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